應備文件
買賣案件
1身分證正本(賣方為公司人時,需備妥公司印鑑大小章)
2買方便章、賣方印鑑章
3土地、建物所有權狀正本
4最近一期地價稅單、房屋稅單(或契稅單)及任一期水、電、瓦斯單
5賣方印鑑證明(用途:不動產登記或不限定用途)
6賣方為公司法人時,公司(變更)登記表正本或抄錄本
7委託代理人簽約之授權書
8其他文件(如車位使用證明等)
繼承案件
1被繼承人除戶戶籍謄本
2繼承人身分證、繼承人印鑑章及繼承人印鑑證明
3繼承人現戶戶籍謄本
4土地、建物所有權狀正本
5被繼承人國稅局全國財產清明其他財產證明文件
贈與案件
1身分證正本
2受贈人便章、贈與人印鑑章
3土地、建物所有權狀正本
4最近一期地價稅單、房屋稅單(或契稅單)及水、電、瓦斯單
5贈與人印鑑證明(用途:不動產登記)
6委託代理人簽約之授權書
7其他文件(如車位使用證明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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