應備文件

買賣案件 1身分證正本(賣方為公司人時,需備妥公司印鑑大小章) 2買方便章、賣方印鑑章 3土地、建物所有權狀正本 4最近一期地價稅單、房屋稅單(或契稅單)及任一期水、電、瓦斯單 5賣方印鑑證明(用途:不動產登記或不限定用途) 6賣方為公司法人時,公司(變更)登記表正本或抄錄本 7委託代理人簽約之授權書 8其他文件(如車位使用證明等) 繼承案件 1被繼承人除戶戶籍謄本 2繼承人身分證、繼承人印鑑章及繼承人印鑑證明 3繼承人現戶戶籍謄本 4土地、建物所有權狀正本 5被繼承人國稅局全國財產清明其他財產證明文件 贈與案件 1身分證正本 2受贈人便章、贈與人印鑑章 3土地、建物所有權狀正本 4最近一期地價稅單、房屋稅單(或契稅單)及水、電、瓦斯單 5贈與人印鑑證明(用途:不動產登記) 6委託代理人簽約之授權書 7其他文件(如車位使用證明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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